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4:20:0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现有独立董事4人:路国平、王跃堂、王益民、裴力。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自查结果给董事会。结果显示,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董事会深入核查了独立董事王跃堂、路国平、王益民、裴力的任职经历和个人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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