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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4:02:0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99,证券简称:葫芦娃)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该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对相关年度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海南证监局将根据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海南证监局的监管要求,立即启动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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