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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调整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2:21:2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乐鑫科技对上述三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变更为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调整原因是为了更好地实施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此外,公司将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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