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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2:18:0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研硅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预留授予已获得必要批准,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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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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