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2:17:51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清滨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事项。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募投项目延期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等议案。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提出完善建议,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清滨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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