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2:17:35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邹健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此外,本人还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募投项目延期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等议案。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促进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建设性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为履职提供了必要支持。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邹健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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