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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2:13:33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发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办法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确保符合规范要求。禁止在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期间等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禁止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买卖股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证券账户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规定将受到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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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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