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川恒股份: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19:57:35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就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集,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段浩然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279,420,700股;网络投票股东269人,代表股份23,062,589股,总计出席股东277人,代表股份302,483,289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包括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回购实施期限及对董事会办理回购事宜的授权范围等子议案,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已按规定签署。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4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