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19:35:10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募投项目背景:本次募投项目为“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的一期子项目,计划生产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真空设备及温控设备,并提升运维服务规模。盛剑半导体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已取得相关核心技术并开展试生产。
引入投资者原因:盛剑半导体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榄佘坤企管及员工持股平台勤顺聚芯、勤顺汇芯,旨在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调动员工积极性。上述机构均已实缴出资,无退出安排,未同比例提款借款主要因无额外资金。
可转债认购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中,除独立董事外,其余人员视情况参与认购。相关人员承诺在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行政处罚及整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两项行政处罚,分别为安全生产隐患罚款3万元和非法聘用外国人罚款1万元,均已整改完毕,不构成本次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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