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19:27:08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3月5日至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授予议案;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授予议案。
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授予对象为5名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200万股,授予价格为5.90元/股。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综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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