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16:31:45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变更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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