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14:45:54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深圳市,注册资本待定,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逆变器、储能设备、充电桩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各发起人持股比例明确。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份。股东享有股利分配、监督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不得滥用权利等义务。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高管行为。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分红比例及条件明确。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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