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3 22:11:0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划拨土地评估及风险:部分标的公司划拨土地未取得保留划拨批复,如被要求缴纳出让金,相关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未取得保留划拨批复的土地总面积为54,444.80平方米,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剩余法和成本逼近法。
瑕疵土地和房产:标的公司存在未取得保留划拨文件的划拨土地及部分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但这些瑕疵不会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对相关损失予以补偿。
未决诉讼仲裁:标的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责任较小,不会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业竞争: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与新能源发电业务在行业分类、项目核准、规划选址等方面存在差异,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有助于减少同业竞争。
望亭分公司划拨土地:望亭分公司划拨土地将继续用于发电项目,保持土地现状不变具有可行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