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3 20:39:3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受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达公司”)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飞亚达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350Z000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飞亚达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飞亚达公司管理层负责汇总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除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该专项说明仅供飞亚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包括蔡如笑、郑超敏和葛骅。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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