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1-26 00:27:31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盛”)持有的 81,818,182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56.35%,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2%。 2、青岛昌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昌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1,818,182股于 2024年11月 18日 10时至 2024年 11月 19日 10时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被公开拍卖。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结果,上述司法拍卖所有标的结果均显示“已流拍,无人出价”,司法拍卖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2024-077)。
公司于近日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昌盛所持公司 81,818,182股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 东 名 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拍卖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拍卖时间 拍卖人 原因 青 岛 昌 盛 否 28,678,538 19.75% 4.18% 否 2024年12月16 日 10时至 2024 年 12月 17日 10时止(延时 的除外) 青岛市 市南区 人民法 院 债 务 纠 纷 28,678,538 19.75% 4.18% 否 24,461,106 16.85% 3.56% 否 合计 81,818,182 56.35% 11.92%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被司法拍卖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 冻结数量 (股) 合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青岛昌盛 145,198,182 21.15% 145,198,182 100% 21.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81,818,182股外,公司暂未获悉青岛昌盛所持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昌盛持有公司股份 145,198,182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2、青岛昌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款:“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 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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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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