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 目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优化战略规划决策程序,提升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组成: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ESG相关策略、规划及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关注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ESG事项,监督ESG事项年度履责情况,并提出建议。
- 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出建议。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决策程序:战略与ESG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 议事规则: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生效日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原《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