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1-22 18:48:47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3205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特别提示: 1、“大叶转债”赎回价格:100.1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 10月 23日 3、停止交易日:2024年 11月 27日 4、停止转股日:2024年 12月 2日 5、赎回登记日:2024年 11月 29日 6、赎回日:2024年 12月 2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 12月 5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 12月 9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大叶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11、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大叶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大叶转债”转换成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大叶转债”,将按照 100.1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大叶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大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年 9月 3日至 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大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 130%(即 14.55元/股),已触发《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叶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大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号 联系电话:0574-62569800 联系邮箱:zjb01@dayepower.com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大叶转债”的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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